前言
笔者高二,正在学数列。某天晚自习开始前,听说后桌在MO课上花80min把24年19题切了,又听到某位MOer称:“24年19题太难了,我花了半个多小时才写完”,遂在晚自习尝试,大战80min。
笔者认为本题没有特别大的思维难点,但过程复杂,且不易书写,导致十分耗时,考场上很难有时间写完。
希望等笔者高三再看这篇题解还能看得懂。
正文
强烈建议自己思考后再食用本文。
先看题目:
设
m 为正整数,数列
a1,a2,…,a4m+2 是公差不为
0 的等差数列。若从中删去两项
ai 和
aj (i<j) 后,剩余的
4m 项可被平均分为
m 组,且每组的
4 个数都能构成等差数列,则称数列
a1,a2,…,a4m+2 是“
(i,j)-可分数列”。
(1) 写出所有的
(i,j),
1≤i<j≤6,使得数列
a1,a2,…,a6 是“
(i,j)-可分数列”。
(2) 当
m≥3 时,证明:数列
a1,a2,…,a4m+2 是“
(2,13)-可分数列”。
(3) 从
1,2,…,4m+2 中一次任取两个数
i 和
j (i<j),记数列
a1,a2,…,a4m+2 是“
(i,j)-可分数列”的概率为
Pm,证明:
Pm>81。
为方便表述,下文中将“数列
a1,a2,…,a4m+2 是“
(i,j)-可分数列”推广,并简化表述为“
(i,j) 在区间
[u,v] 内可分” 或 “
(i,j) 可分”。
我的做法(与《高考必刷题合订本》答案类似)
看到本题,发现
an 的通项公式对本题无影响,不妨设
an=n。
先看
(1),简单枚举可知:
(1,2),(5,6),(1,6)。
再看
(2),不难想到首先要证明
m=3 时,该数列是“
(2,13)-可分数列”。
在草稿纸上画几分钟后,就容易发现一种构造方案:
1,4,7,10;3,6,9,12;5,8,11,14。
当
m>3 时,考虑到剩下部分均为等差数列,可以直接分为若干个
4 项等差数列,也是成立的。
于是证毕。
再看
(3),感觉非常困难,先尝试根据
(1)(2) 找一些推论:
- 由 (1) 知,(1,2),(4m+1,4m+2),(1,4m+2) 可分。
- 由 (2) 知,(2,13) 可分。尝试推广:(2,4m+1)(m>1) 可分。
- 由 (2) 中 m>3 的情况可以由 m=3 推知,可知:若 (u,v) 可分,则 (u+4,v+4) 可分。
其中,推论
1 和推论
3 不难证明,下面尝试证明推论
2:
根据从特殊到一般的思想,先尝试列举
m=2 时的情况:
数列可分为
1,3,5,7 和
4,6,8,10。
新等差数列公差为
2 ,结合
m=3 分割后新等差数列公差为
3 ,猜测:分割后的新等差数列公差为
m。
尝试证明:数列
am 可分为:
1,m+1,2m+1,3m+1;
3,m+3,2m+3,3m+3;
…;
m,2m,3m,4m;
m+2,2m+2,3m+2,4m+2。
证毕。
证明完三个推论后,接下来我们正式进入第
(3) 问的分析(
从这里开始笔者做麻烦了,可直接跳至“另一种解法”)。
感觉很像求一个方案数的dp,
考虑递推,由
m=m 的方案数推
m=m+1 的方案数。
不难想到可以将
m=m+1 时的区间
[1,4m+6] 拆分为
[1,4m+2] 和
[4m+3,4m+6],那么显然有:
来源
1:若
(i,j) 在
[1,4m+2] 内可分,则
(i,j) 在区间
[1,4m+6] 内可分。
不妨再将
m=m+1 时的区间
[1,4m+6] 拆分为
[1,4] 和
[5,4m+6],根据推论
3,同样显然有:
来源
2:若
(i,j) 在
[1,4m+2] 内可分,则
(i+4,j+4) 在区间
[5,4m+6] 内可分,也在区间
[1,4m+6] 内可分。
这样,我们通过对
m=m+1 时区间的两种不同拆分方式,将
m=m 时所有可分数对对
m=m+1 时的贡献拆成了两部分。
此外,考虑
m=m+1 时自身的贡献:根据推论
1,2 知:
来源
3:
(1,4m+6) 和
(2,4m+5) 亦可分。
至此,我们将我们所能推知的
m=m+1 时所有可分数对的来源分为了
3 类。
有人可能会说:“真的只有这三个来源吗?”显然不是。但是,出题人也知道别的数对十分难找,便只要求我们证明
P≥81。如果只找这三个来源便可以证明出
P≥81,我们就无需寻找其他满足条件的数对。所以,我们先尝试仅通过这三个来源找出方案数的下界。
接下来,我们不妨通过列举寻找规律:
m=1 时:
(1,2),(1,6),(5,6)。
来源
1:
(1,2),(1,6),(5,6)。
来源
2:
(5,6),(5,10),(9,10)。
来源
3:
(1,10),(2,9)。
注意到来源
2 和 来源
1 中
(5,6) 重复,去重后整理,有:
m=2 时:
(1,2),(1,6),(5,6),(5,10),(9,10),(1,10),(2,9),共
7 项,满足
Pm>81。
其中,
(5,6) 在来源
2 中重复,
(5,10),(9,10),(1,10),(2,9) 为新增的数对。
为了找到去重规律,我们继续列举。
(1,2),(1,6),(5,6),(5,10),(9,10),(1,10),(2,9),
(9,14),(13,14),(5,14),(6,13),(1,14),(2,13),共
13 项,满足
Pm>81。
其中,
(5,6),(9,10),(5,10) 在来源
2 中重复,
(9,14),(13,14),(5,14),(6,13),(1,14),(2,13) 为新增的数对。
此时聪明的读者们应该已经找到了规律,但笔者十分愚笨,决定再列
m=4 时的情况:
(1,2),(1,6),(1,10),(2,9),(1,14),(2,13),
(5,6),(5,10),(9,10),(9,14),(13,14),(5,14),(6,13),
(13,18),(17,18),(9,18),(14,17),(5,18),(6,17),(2,17),(1,18),共
21 项,满足
Pm>81。
其中,
(5,6),(5,10),(9,10),(9,14),(13,14),(5,14),(6,13) 在来源
2 中重复,
(13,18),(17,18),(9,18),(14,17),(5,18),(6,17),(2,17),(1,18) 为新增的数对。
这时我们发现,重复的项规律不明显,且来源
2 中产生大部分数对都是重复的;于是,我们转而关注新增数对的特点。
为什么
m=m 时数对会新增?因为它必定无法在
m=m−1 时出现!想到了这个,递推关系就基本建立完成了。
根据这个想法,
m=m 时新增数对的第二个坐标一定满足:
4m−2<j≤4m+2,这样,这个数对就一定不会出现在
m=m−1 时的数对中。
事实上,在我们统计的这些数对中,新增的数对只存在
j=4m+1 和
j=4m+2 两种情况,这两种情况也非常便于统计。具体而言,对于这些新增的数对,共有两种来源,分别是:
- 由 (1,6) 和 (5,6) 每次通过 (+4,+4) 变化而来,共 2 个数对。
- 由每次新增的 (1,4m+2) 和 (2,4m+1) 变化而来,共 (2m−2) 个数对。
于是,我们发现:
m=m 时,符合条件的数对比
m=m−1 时多
2m 个。
设
m=m 时,符合条件的数对数量为
cntm,根据递推关系,有:
cntm−cntm−1≥2m。
这里用“
≥”号,是因为我们只统计了
3 个来源,而由这
3 个来源贡献的新增数对数量为
2m,所以每次新增的数对数量
≥2m。
而
cnt1=3,累和,有:
cntm≥m2+m+1。
则
Pm=C4m+22cntm≥8m2+6m+1m2+m+1≥81。
至此,证毕。
另一种做法(与《高中必刷题》答案类似)
根据推论
3,注意到本题的满足条件的数对
(i,j) 中的
i 和
j 与
4 的同余类有关。
具体的,对于初始的
(1,2),(5,6),(1,6)中的
(i,j) 都有:
{i≡1(mod4)j≡2(mod4)
而经过推论
3 的
(+4,+4) 的变化,对
4 取模的结果不变,所以可以断言:对于所有满足上述性质的
(i,j) 都可分。
具体拆分方法为:将数列分为
[1,i−1],[i+1,j−1],[j+1,4m+2] 三部分,每部分中每连续
4 项分割一次,恰能分为若干个公差与原等差数列相同的等差数列。
对于所有的
(i,j) 满足
j−i≥7,若满足:
{i≡2(mod4)j≡1(mod4)
具体拆分方法为:将数列分为
[1,i−1],[i+1,j−1],[j+1,4m+2] 三部分,其中第一部分与第三部分每连续
4 项分割一次,恰能分为若干个公差与原等差数列相同的等差数列;第二部分按推论
2 中的分法,恰可分为若干公差为
4j−i−1 的等差数列。
于是,我们找到了一些满足条件的数对类型,那么可以统计其数量。
由于笔者不会排列组合,
我们尝试加法原理统计数量:
对于第一种:
当
i=1 时,
j 有
(m+1) 种可能。
当
i=5 时,
j 有
m 种可能。
……
以此类推,当
i=4m+1 时,
j 有
1 种可能。
由加法原理可知,第一种构造共有
2(m+1)(m+2) 种方案。
同理可知,第二种构造共有
2m(m−1) 种方案。
两种方案共有
m2+m+1 种方案。
一样可以证明:
Pm>81。
结语
25年19题不再考察新定义,意味着新定义再次考察的概率较低,重做24年19题也失去了一定的应试层面的价值。
但是,笔者认为,这种有趣的,抛去了应试技巧的好题恰有助于在探索过程中发现数学之美,有利于在被一系列应试技巧、二级结论、大计算量题目折磨时换一种方式被折磨解放自己,发掘数学的内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