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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程2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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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miqw75y0
此快照首次捕获于
2025/12/04 11:44
3 个月前
此快照最后确认于
2025/12/04 11:44
3 个月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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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解对于 f(i,j)f(i,j) 关于 jj 在一段单调要么没有说明,要么说明过繁。
最优解一定是极优的。因此,在一个方案中(钦定这个方案把“中立位置”选完),如果在 ii 位置之前有 j1j-1 个已选位置,后面选择位置是 aa 和是 SS,并且 ii 是已选位置,此时取消选择 ii 一定是不优的:
jaiS0-ja_i-S\le 0
如果 ii 是未选位置,选上 ii 一定是不优的:
jai+S<0ja_i+S< 0
这两边显然是无交,并且依靠 jj 分界的。
这也直接说明了贪心的正确性:一个位置被选择,之后也会被选择。(这个证明简易多了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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