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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数学必修一笔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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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5/12/04 08:50 3 个月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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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5/12/04 08:50 3 个月前
第一章 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
1.1 集合的概念
一般地,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(element),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做(set)(简称为).
只要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是一样的,我们就称这两个集合是的.
我们通常用大写拉丁字母,,,···表示集合,用小写拉丁字母,,,···表示集合中的元素.
如果是集合的元素,就说(belong to)集合,记作;如果不是集合的元素,就说(not belong to)集合,记作.
| 元素 | 集合 | 记法 |
|---|---|---|
| 全体非负整数 | 非负整数集(或自然数集) | |
| 全体正整数 | 正整数集 | 或 |
| 全体整数 | 整数集 | |
| 全体有理数 | 有理数集 | |
| 全体实数 | 实数集 |
把集合的所有元素一一列举出来,并用花括号"{}"括起来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.
一般地,设是一个集合,我们把集合中所有具有共同特征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表示为
这种表示集合的方法称为描述法.
有时也用冒号或分号代替竖线,写成
或
1.2集合间的关系
一般地,对于两个集合,如果集合中任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中的元素,就称集合为集合的(subset),记作
读作"包含于"(或"包含"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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